当有人诚意邀请我们的时候,而我们又没办法出席的话,我们是否应该主动的跟对方表明呢?
礼貌上,总要说一声嘛。
难道现今的标准是
“静悄悄” = “不可以出席”吗?
还是我已经跟不上这时代的脚步了?
“静悄悄”的,我反而会有一点担心。
不要误会,我并没有责怪之意。我只是不解。
发生如此多次,我也得自我反省一番。
或许..
- 对方有心事,而我又关心不到 ( 这是我的不足 )
- 对方确实有不便之处 ( 不好意思、我当谅解 )
- 我关心得不妥当 ( 真对不起、一定让对方好不自在 )
看来,我要进步的地方还真的好多、好多..
Sunday, September 11, 2005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